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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05 17:54:46

我女扮男装,怀了病秧子夫君的崽后,他想把我炼成丹 已完结

我女扮男装,怀了病秧子夫君的崽后,他想把我炼成丹

作者:不吃草莓挞分类:言情主角:沈慕赫连澈阿钊

《我女扮男装,怀了病秧子夫君的崽后,他想把我炼成丹》是作者不吃草莓挞的得力之作,故事的主角是沈慕赫连澈阿钊,作为一本短篇言情风格的小说会很有看点,接下来为大家介绍《我女扮男装,怀了病秧子夫君的崽后,他想把我炼成丹》主要内容:在我最绝望的时候,是这个我早已忘记的少年,向我伸出了手。而那个我曾以为可以托付一生的男人,却只想置我于死地。真是讽刺。我的身体在一天天好转,肚子也一天天大了起来。赫连澈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。我爱吃酸,他便搜罗来全京城最好的梅子。我半夜腿抽筋,他会立刻起身,笨拙地给我按摩。有时候我看着他忙碌的身影,会有...展开

《我女扮男装,怀了病秧子夫君的崽后,他想把我炼成丹》章节试读:

1“阿钊,你有喜了。”郎中的话音刚落,我手中的绣绷就掉在了地上。我,楚昭,

前剑宗首席弟子,那个杀伐果决、人人敬畏的“阿钊师兄”,怀孕了。沈慕的反应比我更大。

他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,打翻了手边的药碗。棕黑色的药汁溅了他一身,他却浑然不觉。

他冲到我面前,抓住我的手,声音都在发抖。“真的?你真的有了?”我看着他眼中的狂喜,

心中那点因为身份暴露的担忧,瞬间被暖意取代。我点了点头。“嗯。

”他把我紧紧抱进怀里,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揉碎。“太好了,阿钊,我们有孩子了。

”三年来,他总是这样。温柔,体贴,将我视若珍宝。为了他,我藏起一身惊天修为,

洗手作羹汤。我以为,这就是我此生的归宿。平淡,安稳。直到他端来一碗安胎药。

那药味很奇怪。除了寻常的安胎药材,里面还混着一丝极其隐晦的“锁灵散”的味道。

这种东西,能暂时封住修仙之人的灵脉。我端着碗,不动声色地问他。“这是什么?

”“安胎药。”他替我理了理鬓边的碎发,笑容一如既往的温柔。“你身子弱,

我特意去城里最好的药铺给你抓的,快喝了。”我曾是剑宗第一,对药理毒理了如指掌。

锁灵散对凡人无害,但对我腹中刚刚成形的胎儿,却是致命的。它会扼杀胎儿的神识,

让他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。我的心,一寸寸冷了下去。我看着他,

试图从他温柔的表情里找出一丝破绽。没有。他完美得就像一尊没有感情的玉像。我笑了笑,

接过药碗。“好,我喝。”在他满意的注视下,我将那碗药一饮而尽。他扶着我躺下,

为我盖好被子。“乖,睡一觉就好了。”他转身离开,脚步轻快。我躺在床上,

静静地感受着体内灵力的流逝。腹中那一点微弱的生命气息,也随之黯淡下去。我闭上眼。

沈慕,你到底是谁?你又到底,想做什么?夜深了。我感觉到他回到了房间,在我身边躺下。

他的呼吸均匀,似乎已经睡熟。我悄无声息地起身,运起仅存的一丝灵力,

逼出了胃里的药汁。做完这一切,我几乎虚脱。窗外,一道黑影如鬼魅般落在院中。“王爷。

”我僵住了。王爷?只听沈慕的声音从屋外传来,冷得没有一丝温度。“事情办得怎么样了?

”“一切准备就绪,祭坛已经设好。只是……王妃她腹中的胎儿,真的能和金丹一起,

成为救治太子妃的药引吗?”我的血,在那一刻彻底凝固。2“必须能。”沈慕的声音,

像淬了冰的刀子,一字一句扎进我的心里。“太子妃的时间不多了。

”“只要楚昭生下这个孩子,不,甚至不用生下来。”“只要胎儿稳定成形,取其心头血,

合着她的纯阳金丹,一定能救活云儿。”云儿。太子妃,苏云。他心心念念的白月光。原来,

我不过是个药引子。连我腹中的孩子,也是。真可笑。我楚昭纵横江湖十几年,杀人无数,

从未想过有一天,会死在自己最信任的枕边人手里。还是以这样屈辱的方式。

“那……王妃她?”“一个没用的容器罢了。”沈慕的声音里满是鄙夷。“事成之后,

处理干净。”外面的对话结束了。脚步声渐近,房门被推开。我立刻躺好,闭上眼睛,

调整呼吸。他走到床边,替我掖了掖被角。动作轻柔得仿佛我是他此生挚爱。

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。第二天,他又端来了那碗“安胎药”。我依然笑着喝下,

再趁他不在时吐掉。我需要时间。我需要恢复灵力,哪怕只有一丝。我抚摸着小腹,

那里有一个小生命正在孕育。那是我的孩子。谁也别想动他。我开始在每天的饭菜里,

不动声色地加入一些恢复灵力的草药。这些草药很常见,即使被发现,

也可以推说是补身子的。沈慕并未起疑。他只当我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女人。

他每天依旧对我温柔备至,给我讲京城的趣事,给我描绘未来的蓝图。他说,等我身子好些,

就带我回京城。他说,他要在京城最好的地段,给我买一座大宅子。他说,

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我楚昭是他沈慕的妻。我听着,笑着,心里却在滴血。每一句誓言,

都像一把利刃,将我凌迟。一个月后,我的灵力恢复了三成。足够了。我不能再等了。

再等下去,胎儿月份大了,我怕会伤到他。这天,我借口想吃城东的糖葫芦,

缠着他带我上街。他笑着应允。“你呀,都快当娘了,还跟个孩子似的。”他牵着我的手,

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。阳光正好,他侧头看我,眉眼含笑。“阿钊,你开不开心?

”我看着他,也笑了。“开心。”开心得想立刻杀了他。城东有一座荒废多年的山神庙。

我年少时,曾在那里的神像下,埋了一盒“惊雷子”。那是我师父给我的保命法宝,

威力巨大,三颗便能夷平一座山头。我需要它。我假装肚子疼,让他在茶馆等我,

自己则拐进了旁边的小巷。山神庙早已破败不堪。我轻易就找到了那尊神像。掀开地砖,

那个小小的紫檀木盒,还静静地躺在那里。我将木盒揣进怀里,转身正要离开。

一个阴恻恻的声音,却从身后传来。“王妃娘娘,您这是要去哪儿啊?”3我心中一沉。

回头,只见沈慕的那个黑衣护卫,正站在庙门口,面无表情地看着我。我被发现了。

“我……我随便走走。”我故作慌乱地将手藏到身后。他一步步向我逼近。“王爷吩咐了,

您身子重,不能乱跑。”“王妃娘娘,还是请回吧。”他的语气说是“请”,可那姿态,

分明是“押”。我攥紧了怀里的木盒。现在还不能动手。惊雷子的威力太大,在这里引爆,

会惊动太多人。我低下头,做出一副顺从的样子。“好,我跟你回去。”回到茶馆,

沈慕正悠闲地品着茶。看到我,他放下茶杯,朝我招手。“回来了?肚子还疼吗?

”我摇摇头,坐到他对面。他将一杯温水推到我面前。“看你,脸都白了。”他顿了顿,

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。“刚刚去哪儿了?”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。那个护卫,就站在他身后。

我垂下眼。“没去哪儿,就在附近走了走。”沈慕没再追问。他只是拿起我的手,

轻轻摩挲着我的指尖。“阿钊,不要试图离开我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警告。

“否则,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。”回家的路上,气氛压抑到了极点。他不再与我说话,

只是紧紧攥着我的手,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的骨头捏碎。我知道,他起了疑心。

我的时间不多了。当晚,他没有再分房睡。他从身后抱着我,滚烫的呼吸喷在我的颈后。

“阿钊,你到底瞒着我什么?”我身体僵硬,不敢动弹。“我没有。”“是吗?

”他冷笑一声,手指抚上我的小腹。“那你告诉我,为什么我的锁灵散,对你没有用?

”我浑身冰冷。他果然知道了。我还在想如何辩解,他却忽然翻身,将我压在身下。

他扯开我的衣襟,目光落在我锁骨下方。那里,有一枚小小的剑形印记。

那是剑宗核心弟子的标志。他的瞳孔骤然紧缩。“剑宗……你是剑宗的人?

”他死死地盯着我,仿佛要将我整个人看穿。“楚昭……阿钊……”他喃喃自语,

随即像是想明白了什么,忽然大笑起来。“哈哈哈哈!原来如此!原来如此!

”“我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,得来全不费工夫!”“楚昭,剑宗百年不遇的天才,

身负最纯粹的纯阳灵体,你的金丹,才是这世上最好的药引!”他捏住我的下巴,

眼神狂热而贪婪。“阿钊,我的好夫人,你可真是给了我一个天大的惊喜!

”我看着他疯狂的模样,只觉得遍体生寒。他知道了我的身份。他不会再等了。果然,

第二天一早,几个孔武有力的婆子就冲了进来。她们按住我的手脚,

粗暴地给我灌下一碗颜色更深、气味更冲的汤药。这一次,是十倍剂量的锁灵散。我的灵力,

被彻底封死。我成了一个真正的,手无缚鸡之力的废人。4我被他们关在房间里,

脚上拴着沉重的铁链。沈慕再也没来看过我。一日三餐,都有专人送来。饭菜里,无一例外,

都加了锁灵散。他们要确保我没有一丝一毫反抗的可能。我躺在床上,抚摸着小腹。孩子,

别怕。娘一定会带你出去。我开始偷偷将每日饭食中的一小部分,藏在床板的夹缝里。然后,

我用指甲,一点一点地,在床板背面刻画符文。那是我在剑宗禁书中学到的一种上古传送符。

以血为引,以魂为祭,可以瞬间将人传送到千里之外。但代价是,施术者会根基尽毁,

修为全无。甚至,可能会死。可我别无选择。深夜,我咬破指尖,将鲜血滴在符文的阵眼上。

微弱的红光一闪而过,随即隐没。还不够。我需要更多的力量。

我需要我那颗纯阳金丹的力量。但金丹一旦离体,我必死无疑。

除非……我脑中闪过一个疯狂的念头。炼制一颗假丹。用我藏在怀里的惊雷子,

合以我一半的精血,炼制一颗足以以假乱真的假丹。惊雷子的能量狂暴无比,稍有不慎,

就会在我体内引爆。我会尸骨无存。但我没有退路。我背着所有人,开始了这场豪赌。白天,

我装作虚弱不堪,昏昏沉沉。晚上,我便悄悄引动惊雷子的力量,与我的精血融合。

那个过程,痛不欲生。每一次引动,都像有无数把刀子在我的丹田里搅动。我咬紧牙关,

不让自己发出一丝声音。冷汗湿透了我的衣衫,我却连擦一下的力气都没有。我能感觉到,

我的生命力在飞速流逝。我的头发,开始一缕一缕地变白。腹中的胎儿,

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痛苦,不安地躁动着。我轻轻抚摸着他,用微弱的神识安抚。“宝宝,

再等等,再等等就好。”终于,在第七天夜里。一颗鸽子蛋大小,通体赤红,

散发着灼热气息的假丹,在我的丹田内成形。成了。我虚脱地倒在床上,

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。门,在这时被推开。沈慕走了进来。他瘦了,也憔悴了许多,

但那双眼睛,却亮得吓人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像在看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。“时间到了。

”他说。“阿钊,准备好,救我的云儿了吗?”我没有回答。我只是看着他,

想将他这张虚伪的脸,刻进骨子里。他似乎被我的眼神刺痛,微微皱了皱眉。

“别这么看着我。”“能用你的命换云儿的命,是你的荣幸。”几个婆子走上前来,

粗鲁地将我从床上拖起来。我没有反抗。铁链拖在地上,发出刺耳的声响。我被押解着,

穿过长长的走廊,来到后院。那里,赫然搭建着一座高大的祭坛。祭坛中央,

画着诡异的血色符文。沈慕一袭玄色王袍,站在祭坛之上,神情肃穆。看到我,

他朝我伸出手。“上来。”我一步一步,走上祭坛。他将我按倒在冰冷的石台上,

用早就准备好的锁链,将我的四肢牢牢固定。“阿钊,别怕,很快就好了。

”他拿起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,对准我的小腹。我笑了。“沈慕,你会后悔的。

”他动作一顿。“事到如今,还嘴硬?”他不再犹豫,匕首猛地刺下!“轰——!!!

”就在刀尖即将触碰到我皮肤的瞬间,我引爆了埋在祭坛下的三颗惊雷子!

5震耳欲聋的爆炸声,几乎要撕裂整个夜空。祭坛瞬间被火光和浓烟吞噬。

脚下的石台四分五裂,灼热的气浪将我掀飞出去。锁住我四肢的铁链应声而断。“保护王爷!

”“快!抓住她!别让她跑了!”混乱中,我听到护卫们惊慌失措的叫喊。

我顾不上身上的剧痛,用尽最后一丝力气,催动了床板上刻画的传送符。血光冲天而起。

我的身体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拉扯,瞬间消失在原地。在我消失的前一秒,我看到了沈慕。

他被护卫们护在中间,半边身子都被鲜血染红,

正用一种不可置信的、混杂着暴怒与惊骇的眼神,死死地盯着我所在的方向。而我的手中,

正握着那颗滚烫的、用我半生修为和精血换来的假丹。这是我留给他,最后的“礼物”。

空间传送的撕裂感几乎要将我的神魂搅碎。不知过了多久,

我重重地摔在了一片湿冷的草地上。喉头一甜,一口鲜血喷了出来。动不了。

全身的骨头都像是碎了。丹田空空如也,灵脉尽断。我成了一个废人。腹中传来一阵阵绞痛,

我能感觉到,孩子的生命气息正在飞速流逝。不。我的孩子……我挣扎着,想保住他,

可我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。意识渐渐模糊。耳边传来猎犬的吠叫声,

和士兵们杂乱的脚步声。他们追上来了。我绝望地闭上了眼。就在这时,一道清越的男声,

带着一丝不确定,在我头顶响起。“阿钊……师兄?”我费力地睁开眼。

一张俊朗而熟悉的脸,映入我的眼帘。是他。那个多年前,我在边境线上随手救下的,

北齐小质子。赫连澈。他长大了。褪去了当年的青涩,眉眼间多了几分属于上位者的凌厉。

他蹲下身,看到我一身的血,还有微微隆起的小腹,瞳孔猛地一缩。他认出了我。

即便我换了女装,即便我狼狈不堪。他还是认出了我。他没有多问,

只是迅速脱下自己的外袍,将我紧紧裹住,打横抱了起来。“别怕,我带你走。

”他的怀抱很温暖,带着一股淡淡的青草香。**在他胸前,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,

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。意识彻底陷入黑暗之前,我听到他用近乎呢喃的声音说。“阿钊,

我找到你了。”当我再次醒来,已经身处一间雅致的卧房。

空气中弥漫着安神香和药草的味道。一个白胡子老头正在为我把脉,眉头紧锁。

赫连澈就守在床边,见我醒来,立刻握住我的手。“你醒了?感觉怎么样?”我动了动,

想坐起来,却被他按住。“别动,你伤得很重。”我哑声问。“我的孩子……”“孩子没事。

”他抢着回答,似乎怕我担心。“太医说,你用自身精血护住了他的心脉,

只是……只是……”他有些犹豫。“只是什么?

”“只是你的身子……”白胡子太医叹了口气,接过话头。“夫人,您根基尽毁,灵脉寸断,

这腹中的胎儿,是您用半生修为强行保下的。”“此生……恐怕再难有孕了。”我的心,

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。再难有孕。我看着自己的小腹。这里面的,是我唯一的孩子。

沈慕,你不仅毁了我,还差点毁了我们唯一的孩子。我永远,都不会原告你。

“那……景王那边?”我问赫连澈。赫连澈的眼神冷了下去。

“他用你给的‘金丹’去救太子妃,结果太子妃当场毙命,他自己也遭到反噬,身受重创。

”“现在,他正疯了一样满世界找你。”“大概是想将你碎尸万段吧。”我冷笑。那颗假丹,

是用惊雷子炼成的。内里蕴含的狂暴力量,别说救人,不把方圆十里炸成灰都算好的。

苏云死了。沈慕也遭到了反噬。真是,大快人心。赫连澈看着我,眼神复杂。“阿钊,

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?你为什么会……”我打断他。“赫连澈,带我离开这里。”“去北齐,

去一个他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。”他定定地看着我,许久,重重地点了点头。“好。

”6在赫连澈的秘密别院里,我开始了漫长的养伤。他将我保护得很好。

外面沈慕的人把整个京城翻了个底朝天,也没能找到我的半点踪迹。他每天都会来看我,

陪我说话,给我讲北齐草原上的事。他说草原上的天很蓝,草很绿,风里都带着自由的味道。

他说等我好了,就带我去骑马,去射箭,去看北齐最美的日落。他从不问我的过去,

不问我和沈慕的事。仿佛我只是一个受了伤,需要他照顾的故人。可我知道,

事情没那么简单。他是北齐质子,在京城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监视。藏起我这样一个“钦犯”,

对他而言,是巨大的风险。我问他。“你为什么要这么帮我?”他正在给我削苹果,闻言,

动作顿了一下。“因为你救过我。”“就因为这个?”他抬起头,

黑曜石般的眸子认真地看着我。“阿钊,当年如果不是你,我早就死在乱军之中了。

”“你是我的救命恩人。”“现在,轮到我来保护你了。”他将削好的苹果递给我,

笑得像个大男孩。“快吃吧,甜。”我接过苹果,咬了一口。真的很甜。甜得我有些想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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