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韵之自八岁起,便拜了个走街串巷的杂戏团团长为师,天天跟在他后头,收长枪、摆家伙事儿。日子是清苦了点,但师傅待她,就像自家孩子一样,实打实照拂。
三天前,家里捎来一封信。信上说,她弟弟沈扩接了乡绅王家的「买卖」——要替王家大少爷去从军了!
什么是「买卖」呢?她们那儿的规矩,青壮小伙儿满了十六,都得参军保家卫国。不过,要是家里务农,又只有一个男丁的,可以申请留下帮衬家里,只是每年得交十石粮食作为「补偿」。
于是,有些有权有势的乡绅老爷,舍不得自家少爷去军营吃苦,就花大价钱,找农家子弟顶替自家儿子去当兵。临走前签个「军令状」:立了功,荣耀归你自己;要是不幸丢了命,另给一笔丧葬费,还替你养家人。
不少农家子弟日子实在过不下去,就找中间人牵线做这买卖。富家子弟吃不了那份苦,也乐意掏银子让中间人张罗。买卖一成,这些少爷们就会被家里安排去外地「做生意」,虽然小小年纪离了家,倒也不是完全回不来。逢年过节,偷偷从后门溜进溜出。这虽是上不得台面的买卖,可周边人都心知肚明,见着了也当没看见。
就这么着,替人参军这事儿,愣是让不少农家子弟改了命数。
她弟沈扩刚满十六,早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。在老爹手把手教导下,成了种田的一把好手。往年那十石粮食,总能按时交到衙门。可今年不知撞了什么邪,益州大旱,地里几乎颗粒无收。沈韵之虽然也寄了些钱回去,可那点钱,哪够填家里的大窟窿?实在没辙了,沈扩只能找中间人帮忙,搭上了王家的管家,接了这替人当兵的活儿。
她爹沈老汉哪舍得啊?这可是家里的独苗苗,从小在身边长大,几斤几两当爹的最清楚。空有一身蛮力,没啥心眼子,上了战场,那不是给人当活靶子送命吗?自然是一万个不肯。
可是军令状签了,名帖也由中间人送到衙门了。这时候反悔?那可是掉脑袋的死罪!没办法,只能给远在外头的闺女沈韵之送信,让这个当大姐的回来拿个主意。
沈韵之捏着信,也是一脸愁云。她离家九年,家里的担子一直是弟弟沈扩扛着,如今弟弟有了难处,她这个当姐的,不能干看着不管。
跟师傅说明了缘由,她便日夜兼程往家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