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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0-06-26 16:23:19

农女翻身,夫君太撩人 连载中

农女翻身,夫君太撩人

来源:网络作者:垂丝海棠分类:穿越主角:李明秀,顾三郎

小说《农女翻身,夫君太撩人》的主角是李明秀顾三郎。点滴小故事汇聚成一个大故事,不得不佩服作者垂丝海棠的脑洞和文笔,最重要的是能让读者理解小说所表达的含义,主要讲述了:现代社会加班狗李明秀,穿成了贫穷农户家的幺女——拥有先天性招黑体质、外号“男人婆”的假小子。穿成了人厌鬼憎的贫穷农女,明秀表示她也很无奈啊,好在,老天送她一个金手指……等等,这金手指也太不靠谱了,居然是个残次品,好不容易修好了,功能又很鸡肋。不过,这可难不倒李明秀,且看她如何巧用金手指,养天蚕,做生意,发家制富撩……咦,隔壁的盛世美颜小鲜肉,怎么变成霸道世子爷了?明秀头痛,撩,还是不撩?这是一个问题。...展开

《农女翻身,夫君太撩人》章节试读:

李明海读过书,为人也可靠,倒是个好人选。

只是,李明秀向来作威作福,没少仗着林婆子的势欺负李明海,他会对她有好感?

叮铛争辩道:“真的,谁对主人有好感,我绝不会搞错。我可是珍贵的魂魄类法宝,对人类的情绪能量最敏感了。”

珍贵的魂魄类法宝?

听起来好牛逼的样子。

明秀决定,姑且信它一次。

她走上前,上下打量了李明海一番,发现他头发上沾了根松针。

这种松树……都是长在山里的,他在地里锄草,怎么会沾到松针?

她拈下那根松针,问道:“三哥,你这衣袖是在哪里勾破的?”

林婆子看到松针,立刻反应过来,狠狠剜了李明海一眼道:“老三,你跑山里偷懒去了?”

“不是偷懒,”李明海脸红得能滴出血来,嗫嗫说道,“我是想……想套只野鸡兔子什么的,给小妹补补身子,可……我不会打猎,试了两次,都没用。”

李明海垂头丧气,一副深恨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愧疚模样。

明秀吃了一惊。

他真的在担心她?

可是,在记忆中,他一直不喜这个胡作非为的疯丫头,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呢。

为何忽然改变了态度?

难道,她得到的记忆,并不完整?

“叮铛,你知道原因吗?”明秀问道。

“抱歉。”

明秀有些失望道:“那你都有些什么用啊?”

叮铛急忙答道:“我如今能最大的用处,就是调转灵气给主人调理身子。您是魂穿过来的,与这具身体结合的不是很好,容易体弱多病。若能长期用灵气调养,不仅可以身强体壮,还能延年益寿,得到远超一般人的武力值呢。至于其他的功能,得等我修复到一定程度后,才能使用。”

延年益寿?

提高武力值?

明秀心中一喜,正想接受认主,就听到:“不过,我每次使用各种功能,都要耗费大量灵气……这该死的种田位面,灵气含量真的很低……”

叮铛的声音越说越小。

明秀心中一凉,半晌没有说话。

生怕明秀不肯要它,叮铛又急切的说道:“主人,虽然空气中灵气含量低,但我作为魂魄类法宝,拥有将人类情绪能量转化为灵力的特异功能,只要主人能刷到足够多好感,我就能尽情为您服务。”

“刷好感?这么简单?等等,这事换个人或许简单,可放在人憎狗厌的李明秀身上,根本就不可能呀!”

叮铛吱吱唔唔道:“主人,或许……可能……并没有那么难呢?要不,您先接受认主,回头咱们一起努力?”

明秀还能怎么办?

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世界,有个不怎么好用的金手指,总比没有强哇。

至于刷好感的事情,回头慢慢考虑吧。

“太好了,我终于有主人了!”

叮铛过于兴高彩烈的声音,让明秀有种掉进陷井的幻觉。

算了,也许是她想多了。

旁边,林婆子对着李明海点头说道:“老三,你也知道关心妹妹了,那些书总算没白读。衣服勾破了没事,吃完饭,叫王氏给你补,不会打猎也没事,慢慢学就是了。”

说着,又瞪了李青山和李明怀一眼:“我辛辛苦苦拉扯大那么多臭小子,总算还有一个长了良心,没全长成白眼狼,真是祖宗积德了。”

众人的头埋得更低了。

明秀忙拉住林婆子,问道:“奶,可以开饭了吧?爹爹大哥三哥忙了一上午,应该都饿了吧?”

林婆子满脸阴云散去,欣慰的笑道:“哎哟,我家秀秀可真是长大了,知道孝顺了,会疼人了。王氏,你是死人吗?人都回来了,还不知道摆饭?你个没眼力见儿的,养你有什么用?”

王氏赶紧收回打量小姑子的目光,缩了脖子去摆饭。

“主人主人,收到两点好感,林凤来和李明海给的。”叮铛兴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
明秀愣了一下,才想起来,林凤来是林婆子的名字。

她扯开嘴角,笑了起来。

一句话功夫,就收到两点好感。

看来,好感也没想像中那么难刷嘛。

很快,饭菜上桌了。

明秀在林婆子身边坐下,打算寻机再刷一波好感。

她头回跟这一大家子吃饭,仔细一看,桌上摆了一盘子杂面馍馍,一大碗没有油腥的炒黄瓜,一碟酱豆子,还有一盆子糙米粥。

她面前摆着碗黄澄澄的小米粥。

就这一碗,别人都没有。

林婆子先拿了两个馍馍放在明秀面前,给自己也拿了两个馍馍,盛了一碗糙米粥,李青山、李明怀等人,才依次动手,一人拿两个馍馍、盛一碗糙米粥。

王秋兰是最后动手的人,轮到她时,粥盆里只剩一点米汤,她将米汤倒在碗,默默喝了起来。

李家的劳动力们,早上只喝一碗糙米粥就下了地,早饿得前胸贴后背了,一个个拿到饭食就埋头大吃,风卷残云一般,桌上的菜眨眼就去了一半。

明秀被他们的速度吓了一跳,她平日工作再忙,但吃饭时还是细嚼慢咽的,从未见过这种场景,就连斯文的李明海和柔弱的王秋兰,吃起来也比她快好多。

林婆子看着满桌子狼吞虎咽的人,见他们吃相难看,忍不住眼珠子一翻,筷子一拍,开口就骂:“吃吃吃,就知道吃!干活不行,吃东西咋就没个够?看看你们那吃相,跟八辈子没吃过似的,老娘平日怎么勒啃你们啦?”

一桌人被劈头一顿骂,讪讪然停下了筷子,看向林婆子。

林婆子一边拍大腿一边哭嚎道:“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,咋就碰上你们这帮子没良心的东西啊!秀秀被人坏了名声,天大的事情啊,你们就没一个替她出头呀,还就知道吃吃吃!我的秀秀啊,标致能干又孝顺的小孙女啊,你以后可怎么办哪!名声坏了,嫁不出去,家里的这帮子白眼狼,都没一个肯帮你呀!你们的娘死得早,我千辛万苦拉扯大你们帮臭小子,有个屁用啊?小妹被人欺负了,都不知道吭一声,就知道吃,我这心啊,哇凉哇凉的啊!现在小妹的事指望不上你们,将来我这老家伙病了,累了,做不动了,只怕就要把我这老骨头,丢山里头等死啊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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