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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开别墅我找到一处出租房。
因为是老小区,所以环境有些差,但好在便宜。
如今煜煜还在医院等着手术费用,我必须要攒够五十万。
当晚我便找到一个兼职,在一个高档酒吧当驻唱歌手。
酒吧里灯红酒绿,我站在上面唱着歌,这里不仅工资高。
更有一些贵人会打赏。
很多人会觉得在酒吧中当驻唱歌手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,会不正经。
可我不觉得,也无所谓,我需要钱。
和顾景琛成婚后,我便整日在家,像个家庭主妇一般放弃了所有爱好和梦想。
顾景琛曾说:【沈繁星,你一天除了唱歌跳舞你还会什么?简直丢人现眼。】
从那以后我便很少唱歌,而我热爱的舞蹈也在这三年中渐渐放弃。
歌声引来了不少观众的赞赏,一曲完毕后我得了小费。
看着手中那高额小费,我的心里有了一丝动力。
如今我手中有一些存款,在存一些煜煜很快就可以手术。
下班后,我从酒吧里走了出来。
正在思考着还差多少可以凑够五十万,被三名男子拦住。
他们不怀好意地看着我:「小美人,歌声不错么,在床上是不是也这样动听?
让哥哥听听好不好。」
我蹙眉,步子稍稍往后挪。
几名男子似是知道我想逃跑的意图,将我堪堪围住。
「你们干什么?再这样我可要报警了。」
一名黄毛男子大笑:「她说她要报警?哈哈哈。」
另外两名也大笑起来,似乎觉得我说的话有多么可笑。
黄毛男子二话不说像我扑来,我转身堪堪躲开,疯狂逃跑。
看着对面的便利店,我只要跑到那里就会安全了。
可没跑几步便被黄毛男子追上,他抓住我的手臂,着我想要将我往小胡同里拽。
我害怕的喊着救命,挣扎间我狠狠地咬了黄毛一口。
他怒气的扇了我一巴掌:「臭婊子,装什么装?来这里当驻唱还真以为自己纯洁了?」

已完结 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