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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01-11 03:46:02

风归云 已完结

风归云

作者:长川挽凉分类:言情主角:孟晚晚沈亦

《风归云》中主角孟晚晚沈亦的个性让人眼前一亮,非常的有创意,这也体现了长川挽凉写作水平的一面,这样的主角之前还是很少见的,下面为大家介绍《风归云》的主要内容:他是我一整个青春的回忆。 我在医院病床上半死不活的时候他在和新欢厮混。 我心脏病犯的时候他叫我不要闹了。 后来我决定放手,他却哭得像个孩子,求我别不要他。...展开

《风归云》章节试读:

8

坐在副驾驶座上,我透过车窗看向窗外不断划过的风景。

心里复苏的,却是曾经和李朝阳的记忆。

我想不明白,一个拥有着一切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。

那天阳光灿烂,照的我暖洋洋的。

我从桌上一爬起来,就看到了他线条好看的侧脸。

他在刷题,认认真真,一丝不苟。

只是见我醒来,把帮我抄好的笔记递了过来。

他从来都是这样对我好的。

我学不进去,他会在课间耐心的给我讲知识点。

我身体不舒服,他会提前给体育老师帮我请好假。

我一个人偷偷哭的时候,也是他最先发现,递我纸巾。

我理所当然的受着一切,把他当成我最好的朋友。

丝毫没有想过他会喜欢我这个可能。

他拥有着父母的宠爱,老师的喜欢,同学们的崇拜以及完美的家室。

又怎么会看的上一无是处又性子孤僻的我呢。

我坐在车上,突然很无厘头的问:“李朝阳,为什么是我?”

多年的默契下,我知道他能听懂。

他半点犹豫都没有,声音很轻,却掷地有声:“没有为什么,只是因为是你,所以喜欢。”

我的心里泛起密密麻麻的痒。

李朝阳,如果最先遇到的人是你就好了。

我望向窗外,不间断的车流化为一条条虹色的光带,越发的张牙舞爪。

吸引着人不断沉沦,不愿清醒。

09

李朝阳帮我找的房子就在他家对面,当天晚上我就搬了进去。

住哪里对现在的我来说没有区别。

只是迫切的需要一个避风港,给孤独漂泊的人一个家。

第二天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,去置办生活用品。

本来我是不想麻烦他陪我一起的,可他语气坚决。

不由分说抢过我的包帮我提着,像个耍赖皮的小孩。

我无奈的叹一口气,“李朝阳,我说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幼稚呢?”

他扬起少年气的笑容,“那你现在发现了,以后我会让你欲罢不能。”

因为你永远都拒绝不了少年人最真诚热烈的爱啊。

不耍点手段,又怎么能得到你呢?

我“噗”的一下被他逗笑,这些天布满阴霾的心情也明媚了许多。

我也顺着他的语气,“哦~那我们欲罢不能的第一站是前方商场,还不快快去让我欲罢不能的体验一番。”

我眼角斜睨了他一眼就向前走去。

后面传来他担心的声音,“慢点儿,你身子还没好全。”

————

我们先去商场最顶层买需要置办的衣物,我顺手也给李朝阳挑了几件。

他任由我拿着衣服在他身上笔划,随后乖乖的去试衣间换。

我坐在外面的沙发上拿着杂志。

这叫什么,奇迹阳阳?

我不由得失笑。

突然一道熟悉至极的声音传来,端的是怒气凛然,“孟晚晚,你坐在这里干什么?这么快就找到下家了,还是说本来就是脚踏两条船。”

一个天大的帽子扣上来,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沈亦。

我不想理他,只装作没看见。

可他大踏步走上来,一把扯掉我手中的杂志。

“我给你发信息你不回,打电话你也不接,孟晚晚,你不要闹了行不行?”

他的语气里满是疲惫,眉头皱的很紧。

我好笑的看着他身后一脸挑衅的乔梦。

这疲惫的样子怕不是陪女人逛街逛出来的。

我收回视线,重新拿过一本杂志,“这位先生,我根本就不认识你,请你自重。”

说着把手里的杂志翻了个页,一目十行。

他气愤地抬手指向我,“孟晚晚,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是这样一个无理取闹,小肚鸡肠的人。”

李朝阳一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。

他大踏步走到我身前,挡住沈亦的目光,“你和晚晚已经分手了,我相信你不希望自己死缠烂打的事穿出去吧。”

沈亦的目光一顿,转向李朝阳时,多了几分利刃出鞘般的锋利和冷锐。

“你是他什么人?”沈亦有一种自身领地被侵犯了的不悦。

李朝阳嘴角挂着温和而从容的微笑,“你没资格知道我是谁,你只用知道她以后不会再跟你走就行了。”

沈亦发沉的目光转向我,“你和他在一起了?”

虽然是个问句,嘴里却是笃定的语气。

我自嘲的笑了笑,“沈亦,你不是都信了吗?”

他死死地盯住我,“我要听你亲口说的。”

我却不想看他,“沈亦,我们好歹在一起过,你不要把谁都想得和你自己一样恶心。”

说完我拉起李朝阳付了款就走,再没心情逛下去。

路上他抓紧了我虚拉着的手,仿佛从背后给了我无限走下去的勇气。

10

第二天我照常进组拍戏。

因为这些年比较佛系的缘故,一直没有翻红。

但是出演过很多恶毒女配的角色。

在我的理解中,没有绝对的坏人,只是所求不同,手段不同罢了。

就像我正在拍的这部《人皮鼓》。

在古时某些落后的小部落里,封建迷信是人人都信奉的常态。

相应的,把人皮拔下来做成鼓,也是人人都认同的祭祀手段。

在这里,人皮鼓的制作原料必须是纯洁无瑕的十八岁少女,最好是哑巴。

如果不是哑巴,也会割掉合适候选人的舌头,以供奉天神。

他们身上反映着最愚昧无知的残忍。

这次我演的是女主,一个从小被人压迫欺负着长大的哑巴。

为了不被祭祀,拼命挣扎的故事。

然而所有人都想她去死,每次逃出都会被不同的人抓回。

给她以生的希望,又把她重重打回死的牢笼。

不是她不想爱这个世界,是这个世界不希望她活。

何其可悲,又何其现实。

我现在经历的就是这么一种情况。

周围的所有朋友都在自以为是的劝我俩和好。

他们不信我口中的沈亦出轨,只相信他们眼中的八年爱情长跑。

可他们不知,万丈深渊终有底,唯有人心最难测。

11

戏拍到一半,沈亦突然闯了进来。

因为他是投资方,所以没人敢拦他。

我还在演戏,只不过把本该对向空气的视线,转给了他。

“为什么?”

我提前录好的凄惨叫声充斥了整个剧组,所有人都不自觉的放下手中的工作看向我。

而我只对着沈亦。

“就因为我哑,所以必须是我?”

“就因为我爱你,所以每次都是你害我最深?”

“叱图,你凭什么?”

“我也是个人啊,我也有尊严的啊,你不爱我,好,我自己爱我自己。”

“可是你为什么连我最后的希望都抹杀掉?我明明没有阻止你去找她了啊。”

“为什么,连最基本的自由,都不肯施舍给我呢?”

我的嘴角溢出血迹,面色也越发的苍白。

我看他的眼光逐渐涣散,睁大眼睛,倒在了雪白的冰原上。

最后看见的是沈亦朝我冲过来,状若癫狂的样子。

不知过了多久,熟悉的打板声和沈亦扑过来带起的风声重合。

我又变成了我,最开始,不爱沈亦的孟晚晚。

我抬手挥开他,不想跟他浪费时间。

他就一个人静静地跪在人造雪地上,头低着,半天没有起来。

这是最后一场戏,拍完我就坐上面包车回家。

小区门口,李朝阳站在发光的路口下等我。

灯光为他镀上了一层暖黄的光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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