签完字的那天,陈志远的脸上写满了如释重负。
结婚五年,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。
“沈念,咱们好聚好散。”他站起来,西装笔挺,“以后你有什么困难,可以找我。”
我没说话,把自己那份协议收进包里。
婆婆坐在沙发上,翘着腿,指甲油是新做的。
“念念啊,”她叫我的语气像在叫一个远房亲戚,“我们家志远条件好,以后再找个好的不难。你呢,也别太挑,差不多就行。”
“妈,少说两句。”陈志远皱眉。
“我说错了?”婆婆站起来,“她带来什么了?就一套老破小。我们家陪了多少?婚房是我们买的,车是我们买的,这五年她吃我们的住我们的——”
“够了。”我打断她。
婆婆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“怎么,说不得了?”
我背上包,走到门口。
“陈志远,离婚是你提的,净身出户也是你们的意思。”我回头,“以后别说我没给你们机会。”
陈志远皱眉:“什么意思?”
我没回答,推门出去。
走廊里,我听到婆婆的声音:“装什么装,还给我们机会?她那套破房子值几个钱?我们家志远月薪三万,她一个月才八千。离了她,志远能找个更好的!”
我按了电梯,没回头。
五年。
五年我在这个家里,像个透明人。
婆婆嫌我工作不体面,是个小学老师。
婆婆嫌我家境不好,父母都是普通工人。
婆婆嫌我那套老破小,说“丢人”。
陈志远呢?他从来不反驳。
我问过他:“你妈那样说我,你怎么不帮我说话?”
他说:“她说的也不全错。”
我记住了这句话。
记了五年。
电梯门开了,我走进去,按下负一层。
地下车库里,停着陈志远那辆奥迪A6。
车是婆婆出钱买的,登记在陈志远名下。
我从旁边经过,没有留恋。
我的电动车在最角落,落满了灰。
婆婆说电动车丢人,不许我骑。
现在,我自由了。
我骑着电动车,穿过这个高档小区的门禁。
门卫看了我一眼,没打招呼。
五年了,他从来不跟我打招呼。
只跟业主打招呼。
我不是业主。
我只是业主的前妻。
现在,连“前妻”这个身份都没有了。
我骑车离开,没有回头。
身后,那栋楼的灯火通明。
我在那里住了五年,从来没觉得那是我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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